提单 (B/L) 遗失了!
货代你们真的太可怕了!
Bobo :有在的吗?紧急求助啊,我客户把提单弄丢了 咋治啊
,CSAV 的船,大家有没有碰到过
磐:没有碰到过这个样的事
bobo: 急死我了
磐 :问一下资深的贷代吧,群里不是有货代吗
bobo :我货代告诉我,压两倍的货值给船公司或四大银行之一两年,没有别的办法了,所以我想我问问大家 有没有碰到过啊
昨日,朋友在我的 john 的女生外贸群 里发出了上述这一段紧急求助呼吁(群的人数已满),我觉得货代给她要求的回复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及极度的荒谬,因此上网核证有关资料,得到核实的结果如下:
提单的补发
提单在结汇前遗失。这时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担保,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后补签新提单并另行编号。同时把有关情况转告承运人在目的港的代理人,并声明原提单作废,以免发生意外纠纷。
提单遗失后,可以通过货代补发提单,或电放(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凭货代电报指示放货)形式解决。但办理起来较为棘手,各个船公司规定不同,通常根据与出口商的关系而定。因为补发提单对货代而言风险很大,如果因此出现冒领或其他纠纷 ---- 比如出口商恶意欺诈,将原提单交付客户或银行以后,谎称遗失,借以扣留货物 ---- 货代难脱干系。 特别地,如果是“记名提单”(即提单上限定具体的提货人)比较好办,只要提货人证明自己身份即可电放,但如果是“指示提单”就麻烦了。如果货代信任发货人,那么通常发货人一封保函(担保因此出现的所有责任由发货人自己承担)即可解决;而如果彼此不熟悉,则货代通常会要求在出具保函的同时提供相当于货值或双倍的担保金,担保金期限甚至长达一年。这对于货主而言将是个沉重的负担。 曾有过一个实例: 一份指示提单在交付快递公司后遗失,发货人请求电放,船公司求发货人首先提供遗失声明,再到公安局报案,取得报案登记后,在船公司指定的刊物上声明提单作废,最后再交纳 200% 的货值担保金。
看了上述的资料我的问题如下:
1) 将原有提单交付客户或银行後,谎称遗失,这不是犯了欺骗罪行了吗?为什麽不会被起诉,而还可以扣留货物呢?
2) 托运人已提出书面担保,取消了旧提单,按旧提货单资料更改编号,另发新提单,为什麽对货代而言还会风险很大呢,新提单不是完全与旧提单的内容一样吗,只不过是换了个编号而已,旧提单取消了,提货人不是只能用新提单提货吗,用换个编号的新提单提货又有什麽风险可言了,怎麽又能冒领了。为什麽还要交付货值 200%的货值担保金给你们呢,对货主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难道货物交付你们手上後,你们就可以作出要脅,胡作妄为了吗?
我们香港,遗失提单,只需要提出书面担保,在船公司指定的报纸上刊登三天提单遗失的声明支付点手续费就可以重发提单了,为什麽我们香港货代,船公司不用交付货值 200%的货值保证金呢,难道他们不怕吗,还是你们对业务的认知不足或者另有企图所致。
看来,我选择货物运来香港付运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你们这些内地货代真的太缺德,太可怕了! QQ: 97437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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