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社区
李玉洁
美国AMS资料相关知识(对了解美国海关数据很有帮助)
1.AMS资料应该由谁发
    按美国海关的规定是要求最接近直接出口商的货代发送AMS资料。但现在国内的情况是多数货代都交给船公司或是订舱代理在进行发送,在发送过程中,由于对海关规定吃不准、服务态度、利益冲突及对AMS不重视等各方面因素,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迟甚至是被罚款。

2.AMS资料应该提前几天发
    有人把AMS也叫做24小时舱单预报,顾名思义就是要提前24小时发送舱单,但船公司或是为同行代发的货代都会很早(船公司一般提前三四天截关)就要求把AMS资料交上去,而对出口商来说提前三四天给的资料很可能是不正确的,而一旦截关,再要求船公司改AMS,呵呵,USD40拿来先。
    另外提前24小时并不是以开船时间为标准哦,应该是要求在箱子上船前24小时得到美国海关的回执(货代得到OK/1Y,船公司或码头得到69),具体提前多久发送没有规定,发得再早,得不到正确回执也是没用的

3.AMS资料里要求点什么
    一份完整的AMS里包括House BL Number、Carrier Master BL No、Carrier Name、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 Place of Receipt、Vessel / Voyage、Port of Loading、Port of Discharge、Destination、Container Number、 Seal Number、Size/ Type、No. & PKG Type、Weight、CBM、Description of Goods、 Marks & Numbers,所有这些资料都是以出口商拿到手的提单内容为准。如果是加线的ACI,还要再加上一个CCN CODE。

4.真实进出口商资料可不可以不给
    按美国海关的规定是不可以,而且海关对于CNEE的信息是查得很严的,如果正好被查到CNEE有问题,呵呵,USD1000-5000准备好。船公司经常会要求货代把进出口商的电话传真甚至是联系人都放进AMS资料里提供,但是美国和加拿大海关的规定里根本不需要提供电话传真或是联系人,只需要公司名称,正确顺序的地址和ZIP CODE。

我碰到过一个客户ACI交船公司发送后,柜子从上海出去了,被扔到香港,打电话问船公司原因,船公司理直气壮地回答,你CNEE资料里只给了电话,没有传真。很多货代对把真实客户资料提供给船公司或是货代毫不在意,这点我就不多说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5.AMS资料发送到美国会得到什么结果
    AMS的资料是通过使用美国海关指定的系统直接发送到海关数据库中,由美国海关系统自动进行检查及回复,一般在发送后5-10分钟后就会得到结果(这点ACI远不及AMS,可能是加拿大海关的系统不如美国的,ACI等个结果要三四个小时),只要发送的AMS资料是完整的(不一定要求正确),马上就会得到“OK”这个结果,这个“OK”代表这票AMS的货上船没有问题,没有“OK”则不能上船。2003年12月6日,美国海关开始要求SPECIAL BILL,也就是对船公司所发的MASTER BILL和AMS中的MASTER BILL NO进行匹配,两个号码一致就会得到“1Y”的结果,清关时AMS方面就没有问题了,这个“1Y”只需要在船到美国靠港前得到就可以了。ACI略有不同,仅得到“06”的结果,除了会核对MBL NO,还会核对CCN CODE。

6.AMS收费到底是多少
    现在AMS传送收费分这么几种情况。船公司的公价是传送费用USD25/票,更改USD40/次;交同行处发送的价格就主要看关系了,而且弊端较多,不要到时钱没赚多少,朋友倒做不成了;由代理或是有的公司提供AMS发送系统的帐号密码,货代自己发送,USD5-15/BL,单票发送费看起来便宜了不少,但额外负担了人员培训使用成本及很高的风险成本,毕竟AMS被罚起来是以数千美金计的;

我司的传送费用是RMB130/票,更改RMB160/次,被动更改(海关查验、换船、转船)不收费,单量大更优惠。
     
    我司独立于货代和船公司之外,是家专业AMS/ACI的服务商,2004年在上海设立数据中心进行专业AMS/ACI服务,现在中国及东南亚各港口客户已有百余家,我们的服务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先写这点吧,还有什么疑问大家再提,希望这篇东西对朋友们有用   
美国港口规定
到美国和将在美国境内卸货的货物除遵循美国海关装船前24小时提交舱单的规则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一. 发货人(SHIPPER)/收货人(CONSIGNEE)/通知人(NOTIFY PARTY):
提单所示发货人或收货人或通知人必须为合约客人。
二.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交货地(FINAL PLACE OF DELIVERY):
到美国的货物,卸货港和最后交货地除具体地点外还必须加上洲名,如 LONG BEACH,CA
三. 港口限重:
20’ST < 18800KGS (CY-DOOR);20’ST < 20200KGS (CY-CY)
40’ST < 20100KGS
40’HQ < 20000KGS
45’HQ < 20000KGS
(以上重量均不包含柜重)
四.“熏蒸放气”或“非木质包装”:
在提单的品名描述部分请注明该票货物是熏蒸放气或非木质包装。若是熏蒸放气,提单的品名描述栏将显示:“THE CONTAINER HAS BEEN PROPERLY AERATED AT LEAST FOR 24 HOURS AFTER FUMIGATION,CARGO TRANSPORT UNIT UNDER FUMIGATION”;若是非木质包装,提单的品名描述栏将显示:“THIS SHIPMENT CONTAINS NO SOLID WOOD PACKING MATERIALS”。客户发送给我司的提单资料上,请注明是熏蒸放气或非木质包装,否则我司将默认该票货物为“非木质包装”,并以此申报。
五. 美国海关的特殊单证要求:
1)发货人(SHIPPER):
提单上发货人一栏必须显示发货人的详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或美国海关根据“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ACS)”所规定的识别号码。如果由于发货人资料不详细导致货物不能装船,或在目的港不能卸货、清关等一切后果及由此引起的罚金将由发货人自行承担。
2)收货人(CONSIGNEE)必须为该票货物的直接收货人,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必须显示详细名称,地址(具体为:号码、街道、城市邮编、洲名,不允许仅有邮箱地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或ACS识别号码。
非具名提单(收货人一栏显示为“TO ORDER”的提单)的发货人请务必在相应的截止提单时间之前向我司提供实际收货人的详细资料。否则我司将默认通知人为直接收货人。如果由于收货人资料不详细导致货物不能装船,或在目的港不能卸货、清关等一切后果及由此引起的罚金将由发货人自行承担。
3)发货人必须提供详细准确的毛重,体积,件数、品名及正确的柜号、柜型和封签号。
件数应体现最小的外包装单位数,如“CARTON、PACKAGES、WOODEN CASE”,不允许以PALLET作为最小包装单位。
品名应尽量详细,能描述出货物的性质、形状等。提单不接受概括的品名描述,如“FAK、GENERAL CARGO、CHEMICALS、 FOODSTUFF、POLYRESIN、ACCESSORIES”等。若该票货物无船承运人有签发相应的货代提单,则货代提单的品名描述栏须体现详细的品名。
4)所有无船承运人的货代提单必须显示CMA CGM的船东提单号。
5)提单不显示“SAID TO CONTAIN”。
yangpeter
挺好的
2010-09-25 16:58:27
LeeAngel
先收藏,等会慢慢看
2010-09-13 18: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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