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投资移民条件——650万港币
香港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之一是:申请人须在申请前两年拥有总值达650万港币的资产。持有的资产可以是房产、证券、公司股权、股票市值、存款等。
那么如何核定持有资产达2年呢?
以房产为例,香港政府是这样子界定的:假设2010年3月份提出申请,那么资产持有两年是这样子界定:2008年3月份,2009年3月份,2010年3月份分别在三个时间点上连续持有650万(或以上)港币的资产,才符合投资移民的条件,而非申请人的资产达到650万就可以申请的。
只要通过评估公司的对房产就三个时间点进行审核后,政府就能够清楚了解到,申请人持有房产的实际市值。
另外,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当获得原则性批准后,申请人需要投资650万港币就到香港。这是需要实际拿出现金投资香港政府允许的投资项目或金融产业。该650万需要在港投资满7年,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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